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供热收费改革应调整思路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16-11-02

  6 按用热量收费不能解决采暖公平问题,还使其变得更为复杂,一样的热舒适花一样的钱才是采暖公平。

  7 要正确理解“采暖是建筑能耗”定义的内涵,“谁用热谁缴费”确切地说应该是“谁的房子耗热谁缴费”。

  在采暖过程中,也是住宅楼内所有的房子都参与热平衡的过程,不管用户控制阀是“通”还是“断”。所以,以“通断理论”为依据的“停止供热”是伪命题。对供热秩序、系统运行的破坏作用不容低估,对供热收费改革的破坏作用不可低估,对节能减排的破坏作用不容低估。对邻户采暖质量的影响不容低估,如果分户计量则会给邻户造成经济损失。严重侵犯其它用户的权益,合法性受质疑。将成为供热采暖市场化、商品化的最大障碍。

  8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供热节能统计理论与方法。不得随意编造节能数据误导公众、误导媒体。

  (二)采用按户分环系统后,福利供热“粗放式”管理,已不适应采暖用热商品化的需要,18℃即达标且没有上限的法规,是产生不公平、产生能源浪费的根源和法规漏洞,是热改的关键。而规则制定者、企业却仍固守“18℃达标”的惯性思维与理念,已成为热改的障碍。

  (三)热舒适度量化指标及依据

  经专家确认、实践验证、人们公认的温度等级划分(节选)为:

  微温和 16~17.9℃,温暖18~19.9℃, 暖20~21.9℃,热 22~24.9℃ 。

  不难看出,18~21.9℃为舒适温度范围。但是,18℃、21.9℃更靠近下、上两个温度等级且温差仍过大,因此,在采暖用热实践中采用19~21℃作为舒适度的量化指标更为合适、合理,即能确保舒适,又能做到节能。

 5/6   首页 上一页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