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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南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15-06-12

  (四)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业领域。继续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技术改发,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建成能源管理体系,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以上。建筑领域。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自2015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含保障性住房)、机关办公建筑以及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比例达到98%以上。开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试点。依托大型骨干建筑企业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建设。交通领域。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完成甩挂运输试点任务。优化交通运输车辆结构,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继续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推进加气站、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推广节能汽车和新能源车辆,新增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以上。全省客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降低0.6%和1.2%。公共机构领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改造既有办公建筑围护结构以及空调系统、电梯、照明和办公用电设备等。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省级机关及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五)壮大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主业突出的节能环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等,组建大型节能环保集团;引导我省传统机械制造企业适应市场需要,通过技术升级、产品转型、加工配套,向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领域拓展;鼓励电力、冶金、建材等大型企业集团,整合其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运营等业务,组建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推进郑州综合性节能环保产业、洛阳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和许昌、平顶山节能电气装备制造三大集群,以及信阳环保成套设备、新密环保产业园、金山环保产业园三大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静脉产业园,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低值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施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以节能减排和大气、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筛选公布30项鼓励生产和使用的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目录。将节能环保第三方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落实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建立节 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郑州、鹤壁、济源等地国家“淘汰白炽灯、点亮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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