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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2〕16号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2-02-23

  四、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一)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试点,编制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指南,督促试点地区、部门加快出台相关制度和评价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总结推广试点模式和经验做法。适时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专项联合检查。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依法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公布示范点名单。修订《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推动公共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塑料、纺织品、玻璃等可回收物收集利用。做好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探索开展直饮净水机替代塑料瓶装水试点。

  (三)推动节约用水工作。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在京公共机构、省直机关及50%以上的省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推动黄河流域、京津冀等缺水地区公共机构开展用水普查、用水效率提升行动,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节水型高校节水典型案例遴选。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节约优先,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常态化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探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品循环利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多措并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着力提升管理效能

  (一)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全面实现各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与国管局系统数据对接。优化数据采集方式,推进与供电、供水部门数据对接,建立中央国家机关用电用水数据“直通”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各地区公共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以及部属高校、委属(管)医院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和会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央国家机关所属公共机构名录库,完成2021年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

  (二)推行市场化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化市场化机制运用,推广试点典型案例,充分调动公共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更多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合同节水管理项目落地。会同科技部编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目录,推进产品技术网上展厅建设。

  (三)持续宣传教育。加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力度,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普及有关制度、标准、知识,引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广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日常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远程培训规模,持续开展面授培训,举办中央国家机关重点业务培训,全国实现培训人次达100万以上。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课题研究,推动管理模式和技术创新,强化研究成果运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有效推行定额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高效完成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审、报送、考核等工作;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引入人才、资金、技术等社会资源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积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管理干部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国管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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